2017年1月28日星期六

中国总理在被屏蔽的彭博商业周刊畅谈开放

中国总理在被屏蔽的彭博商业周刊畅谈开放

长城
pigsrollaroundinthem (39396)发表于 2017年01月26日 21时19分 星期四      
来自中国特色的开放部门
针对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孤立主义,中国总理李克强在彭博商业周刊发表署名文章称经济开放能造福每一个人。经济开放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开放,他的文章刊登在被防火长城屏蔽的彭博社网站上,防火长城已被很多人视为是一种经济保护主义,美国的一个智库就建议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防火长城这个数字经济壁垒。李克强总理在他的文章(中文版)中称,"我们坚信,开放的经济符合各方利益,对中国如此,对世界亦然。世界各国是命运共同体,相互间开展贸易与投资合作,远比相互攻讦、高筑壁垒好。出现分歧,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精神商谈解决之道,最符合各方利益...在一个不确定性层出不穷的世界上,中国是稳定之锚、增长之源,并始终如一传递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推进自由贸易的积极信息。"

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

莫少平:周强欠缺基本法律素养 令人遗憾

莫少平:周强欠缺基本法律素养 令人遗憾

流火 撰写 2017-01-22 09:04:36

多维新闻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这番讲话引发了舆论界,尤其是法律界的巨大争议。多维新闻就此采访了中国大陆著名律师莫少平,他认为司法独立是有特定内涵的法律术语,周强缺乏法律人基本素养实在"令人遗憾",而中国最高法院用于澄清的文章则弄巧成拙。

多维:您如何看待周强"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敢于亮剑"的说法?

莫少平:我完全不赞同他的说法。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在内,司法独立是中国签订的很多国际条约都认可的原则,也是中国作为联合国成员国所认可的原则。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公然否然这一原则是绝对错误的。


周强向"司法独立"亮剑言论遭到法律界人士的指摘 (图源:新华社)

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本身也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确立。尽管在实践中执行的不够好,与条文的规定有很大差距,行政官员、政法委等都可以对司法进行相当严重的干预,但这与司法独立原则本身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司法实践中的糟糕就否定司法独立原则。

再者,"司法独立"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有其特定内涵,没有任何东西方之分。周强将司法独立说成是"西方的",属于逻辑混乱,是法律人基本素养的欠缺。这让我感到很遗憾,毕竟周强是西南政法研究生毕业,还人为的把具有特定概念的法律术语分成"西方的司法独立"与"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令人无法接受。

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这是一条国际公认的准则与基本价值判断。公然否认司法独立,还要向司法独立"亮剑",这是很愚蠢的做法。

多维:中国最高法院事后连发五篇文章对周强的讲话进行澄清,您认为这些文章是逻辑自洽的吗?

莫少平:首先,我觉得最高法院不解释还好,就让人们去争论,也许能把道理辨析的更明白一些;越解释越混乱,反而弄巧成拙,显得周强的讲话没有逻辑、基本的法律素养缺失。

其次,我也不同意最高法院那几篇解释文章所呈现出的逻辑。司法独立是特定概念,有固定内涵,不能只强调"中国的司法独立"如何如何,否则就是"指鹿为马"了。

司法独立的确在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法院的独立、法官的独立等等,这是技术层面的区别。但作为司法独立这个概念,内核就是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外来干预。最高法院的解释也并没能澄清技术与内涵之间的关系,所以再怎么解释,都没法自圆其说,逻辑上站不住脚。

多维:周强的讲话特别强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制度区别,似乎给人感觉两种制度设计是存在"对抗性冲突"的,您怎么看待将司法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做法?

莫少平:把中国的制度等问题同西方的意识形态对立起来,这本身就很不对。马克思是中国的吗?中国现行司法审判中实行的控审分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分类,这是产生于东方的吗?逻辑上说不通。

中国的现行体制中浸润着的这些东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成果。把"中国特色"与西方对立,把自己从国际主流社会中游离出来,似乎是与人类的普遍价值对抗,能有什么好结果?

当然,我认为中国现在在很多层面,都有大幅倒退的趋势,尤其是法律层面,我作为律师感触很深。

多维:一些左派学者认为西方国家现在明显加强了对中国颜色革命的力度,所以中共高层强调意识形态也是有必要的。

莫少平:"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那些说法都是典型的阴谋论,人为的编造一个"谁谁谁要颠覆你"的谎言,是很可悲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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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