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

德国之声中文网:揭发腐败、维护道德有罪?

德语媒体 | 2007.10.05

揭发腐败、维护道德有罪?

“自从实行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以来,‘劳动模范’的称号在中国已变得模糊不清。现在,党发明了‘道德模范’的新概念,以此鼓励人民、也许鼓励共产党自己遵守伦理道德。”法兰克福汇报以这段话谈起了中国的道德现状:

“中国共产党十月份的党代会召开前不久,党的首脑胡锦涛重新拿起共产党的老一套政策。表扬先进人物,发挥教育作用,清新意识形态。但这次运 动的目的看起来不是为了教育群众,更多是为了表示党重视维护道德,因为中国广为流行的看法是,虽然今天中国社会整体来说缺少道德,但是党早已失去了道德。

共产党自己做出了恶劣的榜样:腐败、渎职和裙带关系从上到下无处不在,没有一个星期不爆出贪污受贿等大案件,而立案追查的案件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公家的金库里,千百万元的金额一下子渺无踪影。同时,党员干部道德败坏还反映在共产党委婉表达的‘生活作风问题’上,干部们包二奶、纳妾,接受性贿赂。

上行下效,中国的经济和日常生活中也同样缺少伦理道德。不仅大老板把有毒废水排入江河,农民也用违禁的添加剂喂猪。商贩把变质的饭菜买给学校,有些医生开出的处方是无效的药品。为了快速赚取利润,一切顾忌都抛之脑后。”

更为严重的是,在互联网上揭发腐败案件的人士反而受到迫害。最近51岁的吕耿松就因揭发地方当局与建筑公司勾结、贪污腐败而被捕,当局声称他“危害 国家”。柏林日报列举了最近一段时间来,许多维权人士被捕或遭到殴打的事例,认为北京奥运和中共17大开幕前,中共政府加强了对批评体制人士的镇压:

“党把批评视为对其权威的进攻,特别互联网使他们觉得,他们最重要统治手段之一的信息垄断受到了威胁。据记者无疆界组织提供的消息,仅八月份,中国 就有三十多名记者及五十多名所谓网上异议人士被捕。虽然言论自由写进了中国宪法第二章第35条,但使用这一条款、公开谈及干部犯罪或缺少法制等弊病的人, 必然会批评到政治体制。

而许多活跃人士并不反对国家权力。多年来致力环保和反对歧视艾滋病患者的胡佳说:‘我很少考虑将来是否实行自由选举或多党制,但是如果我看到具体问 题,我就要与之斗争。’不久前,欧盟议会提名胡佳及其妻子、博客曾海燕为欧盟人权奖得主。如果他们真的获得这一荣誉,也许不能前往出席颁奖仪式。他们夫妻 受到软禁,他们住宅区名叫‘自由城’,真是辛辣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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