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结构未解决,窝案串案陆续来
DWNEWS.COM-- 2008年12月1日6:3:57(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东方日报神州观察/湖南长沙、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原郴州市长周政坤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一“郴州史上最大”腐败案,牵涉整个郴州官场,有一百五十八人遭到查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二年夏天,包括郴州市环保局、林业系统的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在内的一批官员,因受贿案中箭,在当时被称为“郴州史上最大的腐败窝案”,但这一纪录很快就被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为首的特大腐败案刷新。
这种一大批官员层层贪腐、环环相扣的窝案、串案,成为近年内地官场腐败的一大特色。像郴州这样从市委书记、市长到小科员,“一根肠子烂到底”,已经不是新鲜事。这类官场集体腐败,到底是体制出了问题,还是中国的官僚结构存在甚么重大缺陷?
据内地媒体报道,不少省部级以上贪官,大都由担任处级干部时,开始踏上腐败之路。令人不解的是,中国的官场对这些“贪心”日渐坐大的小贪官,不仅未有给予 应有的惩罚,反而给他们“带病提拔”,一路平步青云,像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腐败之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沆瀣一气买官卖官
这些腐败官员有自己的一帮“哥们”,他们沆瀣一气、买官卖官、“有福同享”,形成一个犯罪共同体。一旦东窗事发,往往就成为令人震惊的窝案。
二○○七年,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被判入狱。案件涉及的官员达八、九百人之多,其中,副处级以上官员二百多人,其中不少人涉嫌行贿买官。
奇怪的是,判决后一年多,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买来的乌纱帽。这些买来的乌纱帽不仅没有被摘掉,还“保值、升值”。
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高发,是内地官场腐败的特点之一。处级干部虽然是相对较低级别官员,没有决策权,但他们却是决策后的具体执行者,作为上情下达的中间层,处级官员的意见往往最有分量,亦因此成为他们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最大本钱”。
这些人挂在嘴边的是“没有好处不办事,好处不够难办事”,把部门的权力化作个人“生财之道”。
有专家指出,目前“现官不如现管”、“官大不如管大”的制度,让处级官员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上级官员过于宏观的指示下,政策的模糊性和解释权,给处长们留下了很大的欺上瞒下,甚至是上下其手的空间。
如果是位于交通、财政、规划等要害部门,处长的权力更大得可怕,他们的一句话可能涉及成千上万的资金和项目,权力很容易搭上“利益快车”。
由此看来,处级领导腐败是一种结构性腐败,其根源在于中共体制内部的权责失调,窝案、串案只是这类腐败的典型反映。这种体制不改变,窝案、串案仍将陆续发生。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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