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迁条例修改一年没下文 (2010-11-15) ● 于泽远 报道 北京 针对国务院新的拆迁条例迟迟没有下文,一年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修改拆迁条例的5名北大学者前天举行研讨会,再度对官方立法进程缓慢表达不满,呼吁官方不要"闭门立法"。 去年12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指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涉嫌违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迫使官方着手修改拆迁条例。 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让公众参与意见。但目前意见稿仍在讨论,各地暴力拆迁事件却层出不穷。 《新京报》昨天引述王锡锌说:"一年过了,中国没有哪一个行政法规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近一年时间没个说法的。" 王锡锌感叹,中国公众在推动拆迁变法方面的作用"很弱"。2007年《物权法》实施以后官方就开始有关拆迁的立法,但直到五学者提出"拆迁变法"建议后才邀请学者参加座谈。 王锡锌认为,即使官方启用新的拆迁条例也只能临时解决眼下的问题,"从中期和长期来说,房屋拆迁无论如何都应当要遵循法律保留的原则,这是宪法、物权法、立法法都明确要求的。" 在中国的法规体系中,政府条例低于法律。一些学者指出,靠国务院条例来规范暴力拆迁明显底气不足,应该由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来保护公民房产,让政府、企业、个人以平等、公平、合法的手段获得他人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近些年来,房屋拆迁是引发各地民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被拆迁民众不惜以自焚等激烈手段捍卫自己的房产。今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在舆论压力下,官方对中共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进行免职和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也被免职。 |
《红网》日前发表文章说,虽然新的拆迁条例早在今年春节前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集体土地的征收和不动产搬迁问题存在矛盾及补偿标准和救济机制上的困难重重,使得意见征集八个月没有下文。拆迁制度处在空白期,许多地方政府及其他利益集团钻了空子,百姓反抗无济于事,自焚等抗拆事件自然屡见不鲜。 文章说,当下政府在拆迁中所扮演的往往都是"搭台者",唱"大戏"的还是开发商。有了政府作为后盾,开发商带领社会闲散人员上演"古惑仔"的现象自然得不到有效遏制。 为什么没法修改拆迁条例?为什么只是条例?潘石屹和任志强为什么那么NB? 为什么我们买不起房子?背后就是那一群近亲繁殖的红色权贵。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