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

检察院人员撰文吁请公布长沙税务局爆炸案嫌犯作案动机

检察院人员撰文吁请公布长沙税务局爆炸案嫌犯作案动机

(2010-08-11)

  (联合早报网讯)据媒体报道,长沙税务局爆炸案嫌犯刘赘衡8日凌晨在广西全州县落网。刘赘衡目前正在接受长沙市警方审讯。然而,刘赘衡的归案,其作案动机并未就此公开。警方称,因担心引起社会负面效果,暂不宜透露其作案动机。

  如果说,长沙警方认为,刚刚抓获刘赘衡,相关的作案动机也仅是他个人讲述,还没有得到印证,但警方会尽快核实予以公布,这多少能让人理 解。现在,长沙警方仅仅以"担心引起社会负面效果"就不透露作案动机,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用隐瞒信息的方式来避免社会负面效果,收获的恐怕是更大的社会负 面效果。

  因为,长沙税务局爆炸案不仅仅是一个地方发生的一起不为人知的小案件,这起骇人听闻的爆炸案经媒体报道后,已经尽为人知,成为了一个突 发公共事件。对于这样的一个公共事件,人们都想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人们也拥有这样的知情权,以消除自身的种种疑虑。如果公权力对于这样的公共信息采取 隐瞒或者拖延公开,结果并不能打消人们的疑虑,而只能造成谣言满天飞,引发社会不必要的恐慌。

  信息不及时公开使得谣言满天飞的教训,我们已经领教过无数次了。如去年7月17日,河南开封杞县钴泄露事件中,当地主政者为了所谓防止 "引发社会负面效果",不及时公开信息,使得市井中流传钴60将爆炸的谣言,许多群众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出现了和平时期少有的"难民潮";再 如去年11月以来,"深圳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被绑架案"的消息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奇怪的是警方不公开任何相关案件的信息,直至2009年12月8日, 警方才向社会公开相关案情,并解释称,当初"捂住"信息,是"怕造成恐慌,引起不必要的混乱"。事实却证明,捂住信息的做法是真正引发不必要混乱的原因。

  警方不公布刘赘衡的作案动机,但社会上早就有了几种版本,个人私仇说、对税收不满说、报复社会说等等。警方不进行信息公开的结果便是: 这些传闻得不到澄清,继续流传,最终危害的是社会。公布他的作案动机,哪怕是极端的报复社会,也能给人们一个基本的判断,同时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对。要相 信百姓具备正确的认识事物的能力。

  公布刘赘衡的作案动机,天塌不下来。


不公布可能减少部分影响,甚至让人最终遗忘(比如6&4)。也可能引发恐慌。

不过实际原因更简单,他们奉行能拖则托的原则,不想直接负责。

历代的中国政府都奉行此原则。政府始终只是控制,保持最基本的稳定,也只能这样。

这才是真实的中国。应该到法律史,救灾史等"小历史"中去寻找中国。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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