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算什么?——我耿耿于怀的几件事情
DWNEWS.COM-- 2008年9月9日23:6:49(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王炼利
很多为官的,其所作所为反映的就是六个字:老百姓算什么!
孙志刚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良民”徒为鱼肉,“法律”是领导的工具;李文娟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领导囊中的国家利益不属“保卫”之 列;克拉玛依大火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领导生命至尊,领导官位至尊;陈良宇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不要再问为什么
孙志刚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
——“良民”徒为鱼肉,“法律”是领导的工具
2003年春天,27岁的湖北大学毕业生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使1982年就开始实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得以废止。但是,孙志刚本不属于 收容范围,他有身份证——《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填写了身份证号码,他有正当体面的工作——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平面设计师,他有合法的住 处——暂住在朋友家里。他只不过没有来得及办“暂住证”,就被收容,收容的第三天,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这是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 鉴定中心的鉴定。
导致孙志刚“创伤性休克死亡”是怎样的“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呢?“切开腰背部以后,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 ”这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坨一坨的血块”,“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从背部切下第一刀,随着手术刀划动,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 下第二刀的时候,显现出一坨坨的黑血块。”
本不该收容的孙志刚被收容了,继而被打死的了。他死在收容制度下。
收容制度是什么?是专为方便管理层的针对底层民众的管制制度。这个制度,实质上五十年代就开始了。国务院1957年9月14日【政习字】第64号通知指 出:“近据各方报告,农民盲目入城现象又日益增多,务必希望各地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准备开展今冬明春的兴修水利和积肥的大生产运动,将农民稳 定在农村。灾区应做好救灾工作, 稳定灾民情绪,不使外逃。各城市一律不许随意招工用人,对盲目入城农民采用随到随遣返办法,以免越来越多和发生沿街乞讨现象。铁道部门应严格查票,对无票 或打短程票走长途的,应交就近车站转由地方政府立即遣返。流入地区与流出地区并应密切联系,互相协助,防止秋收后大量盲目流入城市的现象发生。”从此以 后,汉语词汇中多了“盲流”一词,“盲流”,就是指“盲目流入城市者”。
必须指出,孙志刚不是死在收容制度下的人第一个人,在他之前,很多人都因为收容制度被枉送了性命。只因为孙志刚是个有职业的大学毕业生,是他的同学们排除 一切阻力将此事件捅了出去,是《南方都市报》将孙志刚之死通过平面媒体向全社会披露,才总算还了孙志刚正义与公道,而其他没有文化的没有见过世面的芸芸众 生死了就死了呗。老百姓算什么呀!
孙志刚墓碑这样刻着: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毋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当以此为鉴”,固然应该,但是,“以此为鉴”、“毋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是需要主流媒体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2003年以后,主流媒体还“讲”吗?
倒是孙志刚事件结束一年还不到,揭露孙志刚事件的《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因“贪污十万元”被指控判了重刑,其他两名领导也被专政机关“收容”,接下来,孙志 刚案件的最早报道者记者陈峰发了一封“致广州市领导的公开信”,这封信与他报道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同样振聋发聩。“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权 力,……把法律当成打击‘不听话’媒体的工具。果如此,则舆论监督,尤其是对政府的监督,将沦为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人治和长官意志的黑云,将重新笼 罩中国新闻界。”“我知道我的声音是微弱的。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任何一个公民都是渺小的;但是再强大的政府,面对历史它也是渺小的。”
陈峰之言,是管制型社会的不协调音。
孙志刚事件给管制型社会捅了一个大窟窿。有人努力要补这个窟窿。
他们会成功的,他们已经成功了,但他们不会永远成功下去。
李文娟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
——领导囊中的国家利益不属“保卫”之列
2006年春天,一个名叫李文娟的女人的故事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播出。继孙志刚事件后,又一次震撼了国人。
李文娟,1983年进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工作。2000年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2002年5月,李文娟到北京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鞍山市国税局存在着5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我是捧着一颗心向你们反映问题的,为了避免意外请你们保密。”她请求有关国家部门。
结果是,有关国家部门肆意践踏了这颗心。
2002年8月,李文娟从一系列打击报复行为中发现自己的举报行为被泄密,2003年3月,李文娟直接将实名举报信寄给了全国人大、中纪委和国务院等部 门。她认为鞍山市国税局有关领导存在截留增值税、少收企业所得税、截留税务局人头经费、改变税收预算级次、设真假两套提成账等一系列问题。2003年6 月,鞍山市国税局正式辞退了李文娟。2003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核查组核查结论认为,李文娟所举报的5项问题中有两项属实;但有关鞍山国税局直属分局 与企业联手违法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3项问题经核查不存在。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建议鞍山市国税局撤销对李文娟辞退工作的决定。2004年2月,李文娟恢复工作。2004年9月,李文娟被传唤拘留,理由是捏造事实诽谤鞍山国税局领导,并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一个月后,刑事拘留被解除,转为劳动教养。犯罪事实定为“多次无理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 序”。与此同时,李文娟在劳教所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对她所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2005年7月,李文娟劳动教养期满,2005年10月,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对李文娟的劳动教养决定。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供的21份证据,不符合证据规则,而李文娟提供的证据,能够证 明原告向有关机关举报问题是正当行为。
我们怀着愤怒又啼笑皆非的心情,读完了李文娟的遭遇,不由得惶惑:这是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吗?这叫做依法治国吗?
李文娟最终获得了来自公安局方面的国家赔偿。但这仅仅是就对她的非法刑拘和劳动教养的赔偿,赔偿标准按每天83.66元计算;而她请求鞍山市国税局对她的 打击报复给予赔偿的要求却根本不予理睬。李文娟说“那些参与迫害我的人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罚,我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处理。”同时,李 文娟还表态:“我再也不举报了”。她说她过去“单纯”,她不知道关系网、权力网如此强大和复杂。“我举报的问题在税务系统是存在着普遍性和共性,其实举 报,这个事我觉得是很正义的,但是却走不上前台来,我不理解,这是说心里话的。”
李文娟事件给了管制型社会一个大难堪。李文娟犯了管制型社会的大忌。她“犯上”了,她“表现”“倒”了。但她也及时提醒了人们:人民保卫国家财产,如果国 家财产落在“流窜分子”手中,落在普通人手中,那是提倡大家去保卫的。保卫回来了,是英雄,在保卫的过程中“光荣”了,是烈士,英雄烈士,都是全国人民学 习的榜样。如果国家财产落在“领导”手中,是不提倡大家去保卫的。
如果一定要从“领导”手中把国家财产保卫回来,那么,就做好堂吉柯德与风车大战一场的准备吧!李文娟对此显然准备不足,所以她才会后悔。她现在是清醒 了,“再也不举报了”,也就是说,她再也不会干从“领导”手中把国家财产保卫回来的傻事了!李文娟总算明白了,她李文娟算什么呀,不就是个老百姓嘛!
李文娟已经在“异地”工作了,是组织上帮助解决的。不知道李文娟是不是“感谢”过组织。
呜呼!皇权社会家天下,“国财产”就是“家财产”,皇帝不容动“国财产”就是不容动“家财产”;而我国现在的国家财产,是“上”可动得“下”动不得的,怪道人要向“上”走!
保卫国家财产,绝对不学李文娟!
李文娟事件远没有结束。
克拉玛依大火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
——领导生命至尊,领导官位至尊
1994年12月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 第二天即1994年12月8日,由克拉玛依市教委等组织的文艺汇报演出在文艺中心友谊馆内举行,有中小学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中忽然 舞台的纱幕被烤燃,刹时火势蔓延,有个女声大声高呼“大家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在前排正襟危坐的26个官员撤到最后一排出口处“先走”,老师们开始组织 学生撤离,由于七个安全门仅开了一个,仅开的一个安全门又因为钢卷帘门的落下被堵死,288名学生和36名教师、家长的生命被烈焰毒烟吞噬。劫后余生的孩 子们回忆说:“当时领导坐在中间的前几排,在让我们坐下别动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慢慢地往两边散开,从过道慢慢往后走。”“等学生陆续坐下的时候,领导席已 经空了。”这场演出的报幕员、当时9岁的女孩事后回忆道,“在通道里,一个爷爷用力推开我们往前跑,我认识他,他就是演出前我给他献鲜花的那个爷爷。”
2007年9月26日,阴历八月十六,太阳明媚又灿烂,象最可爱的孩子的笑脸。我在新疆克拉玛依美丽的人民广场——13年前的“友谊馆”原址,寻觅那 323个美丽的魂灵。现在,“人民广场”鲜花吐艳,流水潺潺。我想在“人民”的广场现场寻觅一点纪念孩子们的文字,一个字都没有。
那些孩子们,那些原比盛开的鲜花美丽得多、再美的鲜花也无法比拟的“祖国的花朵”,他们过早地走进了历史!
文字在这里惧怕历史。
啊,克拉玛依!我远道来寻觅你最美丽的孩子,你告诉了我什么?你只是告诉了我,“人民广场”的交换物,正是被抛弃的人民!
克拉玛依!今天,你是想用鲜花流水葬去人们有关悲剧的一切记忆,这提醒了我们:这样的悲剧一定会再发生!
我在“人民广场”踱着,想着。
我想,在火势蔓延的瞬间,还有人能够这样清醒、这样自然、这样在潜意识中脱口而出“让领导先走”,这是什么样的文化教育熏陶出来的呀!起码,孔大圣人孟大 圣人没有这样教育过,孔孟之道教育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领导听到了“让领导先走”,他们实践了“让领导先走”!他们扔下了刚 向他们献了鲜花又为他们表演节目让他们开心的的孩子们!孩子们算什么呀!当他们迈开“先走”的第一步,他们先是从容不迫,“慢慢地散开”、“慢慢地走”, 他们还要考虑“领导”的风度形象!但到了走道上,路变窄了,火势大了,他们就“用力推开”刚给他们献了花的孩子,包括9岁的孩子,不要风度往前跑了!无 耻、卑鄙都不够形容他们,只是佩服他们的勇气!但是,他们需要我们佩服吗?他们“先走”得这样心安理得,这样的“先走”,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
啊!又是什么样的文化教育,熏陶出这样的“领导”?
我百思不得其解。
2007年11月的《南方周末》记载了中央电视台前台长的一番讲话,其中谈到他不让播克拉玛依大火事件节目的原因。前台长说:“克拉玛依大火死了一些小孩 (多么轻描淡写!在这位高官眼中,几百条老百姓的生命算什么呀),我看完这个节目,节目做得很好,也很感人,但我说克拉玛依的群众情绪躁动得很厉害(死了 300多条生命,其中288个孩子,不“躁动”,还是人吗?)我说这个节目播了以后,是会对当地群众情绪的一种平息,还是火上浇油?如果火上浇油的话,就 不能播(因为“播”了可能就当不成台长了),如果能平息他们的情绪,不会闹事那就可以(怎样平息他们的情绪?告诉他们,克拉玛依市给了每个死去的人五千元 安葬费?现在那些粗制滥造的坟已经开裂长草了!)问题是那边已经白热化了,你现在播了这个,会使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亲友愤怒起来以后,向领导施加压力(这 个压力不应该给吗?当领导是不用负责任的吗?)。”前台长告诫:要掌握“度”,“这个‘度’很难用尺子,要完全根据当时的政治气侯,观众的思想状况,和这 个问题应该谈到什么程度来决定的。‘度’,是一个很高的领导艺术,也是一个人能否成功的关键。政治上的把握就是这样。”非常感谢中央电视台前台长!他坦率 告诉我们,“领导”始终是第一位的,他还把管制型社会“一个人能否成功”的诀窍——圆滑地把握政治上的“度”都告诉我们了!真的感谢前台长!
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得到“解”了吗?似乎得了,又似乎没有得,我更不解的是,他是怎么当上中央电视台台长的?“政治上的把握”难道就意味着冷酷无情?就意味 着丧失人性?难道到领导就意味着当政客?当政客也得有做人的道德呀!当然,如果他今天还在台长位置上,汶川大地震还是会准许播的,反正汶川大地震怎么说也 是天灾,但是,凡涉及到“反思”的,就要掌握“度”了,就要“考虑政治上的把握”了!但愿时代进步了,掌握“度”也好,“考虑政治上的把握”也好,能向着 尊重人、把人当成人的方向前进一大步!尊重人、把人当成人,原是马克思的主张!
1994年的惨案,到1998年网络才有了第一篇纪念文章,《过去的火焰燃烧现在的母亲》,但那时网络还在萌芽期,这篇文章到2003年才走入众多网民视 野。而同年另一篇文章《克拉玛依将铭记——克拉玛依大火九周年》让很多人“读得流泪,每复读依然落泪”。之后,网络上2004年有《克拉玛依大火十周年 祭》,2005年有《11年祭日:纪念克拉玛依大火死难者诸君》,2006年有《为克拉玛依大火消逝的300多小生命祭上一柱香》;同年5月,一位女警察 2005年发表在《北京文学》上的《亲历新疆克拉玛依大火》被网络转载,成为网民持续不断关怀的帖子;2007年春天,又有《迟来的报道——1994年克 拉玛依大火》。中央电视台台长不是“枪毙”了克拉玛依大火报道吗?没有关系,还有网络,网络上每年在纪念!
现在,人们翘首以待以这样题目命名的纪念文章《世界上一定会有一部电影叫〈克拉玛依大火〉》!
只因为有1912年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只因为泰坦尼克号上的绅士们主动把生的希望留给妇女和儿童,只因为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 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TITANIC”,全人类都应该为你脱帽致礼!此后不到一百年,克拉玛依大火,逃出的——不!“先走的”都是执 政党的领导干部,他们踏着孩子们的尸首,照样走在台上。全人类都为克拉玛依蒙耻!但是当事人哪知耻呀?其中一个女的当事人已经重新入党了,正乐呵呵报喜庆 贺呢!……
要知道什么是无耻吗?请来克拉玛依!
孩子们,在你们丢失生命的地方,我在寻觅你们的魂灵!我的孩子与你们年龄相仿,我是你们的阿姨!阿姨是个老百姓,在网上看过你们在最后时刻的演出剧照,阿 姨心痛,到了此地,不能不来看你们。你们丢失生命的日子是12月8日,这是阿姨的生日。以后,东海边的阿姨每过生日,都会想到最西北边陲的你们,这天是你 们的祭日!
孩子们,你们如果有灵,该显显灵了!就用你们稚嫩的、清亮的、无比圣洁干净的童声唱起来,“让领导先走”、“让领导先走”、“让领导先走”……,让那些至今居高位享荣华的“先走”的“领导”,终身不得安宁!
孩子们,你们唱起来,唱起来啊!
——为了提醒更多的家长们,你们唱起来!为了救救更多的孩子们,你们唱起来……
吃人的官僚主义,你还有什么理由在21世纪的中国存在、你还要存在多久呀!
陈良宇事件体现的“老百姓算什么”
——不要再问为什么
陈良宇案件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出不出乎意料?一点不出乎意料。不是说因为“刑不上大夫”不出意料——2006年夏天查他问题时,他的职位比“大 夫”高多了!记得2006年9月26日有个名贴在各网站转贴:《陈良宇垮台帖创纪录有感》,开头是这样的:“中央查处陈良宇的消息,新华网9月25日中午 12时58分3秒公布,有网友在当日13时15分33秒在新华论坛转帖,到25日晚上24时止,不到11个小时,这个帖子的点击数创纪录地达到了41万8 千多次,跟帖到22时止(论坛到晚上22时停止放帖),达到了4563个。笔者观察高峰时期,在新华论坛每刷新一次,点击数就要增加一二百次,跟帖就要增 加四五到十多个,有如人们在大街上举行盛大游行集会一样热闹。如果说有什么事情能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陈良宇垮台’这才是真正地在人民群众 中引起了巨大反响,一时网评如潮。历史应该记住这一天:2006年的9月25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
2008年4月11日15点20分27秒,新华网第一时间公布《陈良宇一审两项罪名获刑18年》,新华网论坛网友在15点20分37秒发帖《陈良宇被判有 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到21点25分,新华网论坛关于此帖的跟帖一共218个。2008年4月11日因关心陈良宇而发帖的人只是 2006年9月25日因关心陈良宇而发帖的人的4.8%,这不是已经反映大多数人都感到陈良宇的结局是“不出乎意料”了吗?这不是反映大多数人对“反腐败 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的最终结果已经无可奈何了吗?认命吧!
认命的理由:我们是老百姓!老百姓算什么呀?我们只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我们是老百姓,我们算什么呀?我们还要接受一系列事实。
当我们还无力消灭等级特权制度的时候,我们只能认命!
2008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千万个普通人的生命逝去下半旗致哀。
老百姓可以不再认命了吗?
只能说,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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