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给国家打工? / 老虎庙
题 记——(在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2007年3月27-28日上)温家宝对信访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要 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第二,“依法”,就是信访工作要依法办事。要引导群众合理的诉求通 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各地和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第三,“负责”,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和政府负责。真正做到对于群众的来 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第四,“奉献”,就是信访工作人员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不辞辛苦、任劳任怨、鞠躬尽瘁,把自己的一切献给祖国和 人民。
想弄清楚谁在给国家打工,就首先要弄清楚这里的国家是指什么。拿当今中国来说,国家是指隶属国家机器运行之下的每一个 职能机构,这些个机构把持着国家这个机器的各个运行部位,国家得以他们的运行而运行,而成大机器。在操控这些个机构部件运行的人通常被叫做“政府公务员 ”。按说这些个人就是为政府打工的人,可是又不对了,在中国现当今,这些个人是已经不用打工却可以享受打工的名誉,从而享用国家由纳税人那里收缴而来的金 钱作为工资、福利,以至包含额外的奖励,包含变相而来的一切利益,如最近正在各个机关里以中秋节名义发给的礼品庄月饼、烟酒,甚至包括木耳、洋参、苹果 等。
可是为什么说“这些个人是已经不用打工却可以享受打工的名誉”呢?因为在这个国家里公务员已经幻化而成另一种意义的官员,以及官员权利的 代表,不管他们是做政府中的任何具体,他们会频繁出现在光荣榜和领奖台上。而真正做着具体事情的人却不一定是公务人员之列。有句话说“只在其位,不谋其政 ”是指这些。这里不但包含大的位置,亦包括小到旮旯拐角,这里先只说小的。
大家可能疏忽了杨佳袭警时,首先发难的是闸北局子门前的保安,而非 再早这个岗位应该出现的武装警察。试想公安局门前站着个警察是不是很有点滑稽呢,故尔。同样,交通警察现在以警力缺乏为由大量雇佣业余交通协管,而这些体 制外的协管们每月开支仅须每人600元左右即可打发,还捞了个解决城市就业的姱名;民政部门的救助站现也在使用保安人员协管,因此出现了保安打骂被收容流 浪人员,而救助站编制内人员可以坐视不管,任其由之的现象;甚至在天安门广场于奥运期间专项成立了一个代号“008”的专事实施特别抓捕行动的公安组织, 其中亦是雇佣了保安人员出面行当打手……给国家职能机构工作人员打工的做法现在很盛行,由此造就了只摘桃子不种桃树的一群体制内的国家公务人员(实质上的 小公务官员)。
回来说点大的,就拿中国发明的信访办来说吧。由于国家司法的问题积重,普遍存在腐败、存在人情办案、尤其最多的是因种种原因而 拖沓,而不作为,导致人民求诉无望,最终寄希望于上头,以至更更上头的幻想中的青天大老爷现世,形成越来越庞大的上 访大军。国家也因此设置了各种各样的信访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仅我掌握中在北京公开的就有三十余家,以至又成立了国家信访局。换个角度来看,这些新设置的机 构是否就是司法职能机构范围之外的“小司法”呢?可以这样认为。因为它所承担的责任是与司法完全相同的内容,司法系统不解决,或者根本不做解决,却推委至 信访机构。最终导致信访机构明显弱化司法机构职能的现象成为事实。有意思的是,国家不但设置了这些信访机构,且不断为其升级版本,以至令信访机构在司法机 构之外形成司法二足鼎立。权且如此吧,就当它是目前司法无力的情况下一个补充,一个应急,但是要问了:信访机构难道就真能解决问题吗?事实上,信访机构是 又一个新出现的弱司法功能的鸡肋,信访同样无力的事实已经被反复证明。在我对访民和信访机构的调查中了解,信访人员就公然只认为自己是“不过一个负责接纳 文件,管理卷宗的纯粹事务机构、下情上传的传达机构,并无解决问题的权利。”
司法部门的弱化,加之信访部门的虚伪,导致访民问题最终不能真实 解决,结果是信访人民叫天天不应,由此积重难返而成重大、恶性、以至暴力抗拒事件在全国各地连年出现不断。尤其须得警觉的是在奥运期间的特别安保时期,事 件已经发展到气急败坏的结果,既无论事实,一律拦截,以至地方上把中央所在地北京市承办的一场运动会搞成了不近情理的大清剿。从而不通人事,简单阻止、拘 押、遣送、劳教的故事不胜枚举。民怨何能不深?民怨何能安抚?
为国家打工的信访机构其实也出了问题,它已经走到前不能进,后不能退的地步,它 的现在作用几乎只剩下为司法矛盾做个缓冲的功能。以至它的自身都出现了病态症结。为此国家信访局等部委于奥运前甚至联合起来,情急下发布了一份叫做《关于 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红头文件[第16号令]。这份形成于2008年3月7日,通过于2008年6月22日[国务院批准]的文件,赶场一样于 奥运将至前紧急颁发,其目的更像是一种作秀。一边责成地方严加控制进京上 访人员,一边下发16号令就只能说是做给国际看的一个姿态而已。不是有许多的访民也曾为16号令的及时下发而感欢欣,而感鼓舞过么?后来呢——涛声依旧!
16号令是什么呢?是一次对信访工作中政府职能人员所不作所不为,以及对待访民缺乏人性化,拖延案件不办导致事态朝向恶性发展等等问题做出了详尽的内部 惩罚规定。以至“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等,大家可以去这里看全文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6725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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